一六八搜搜网主要提供网络推广流量获取知识;提供工业品,机械,教育培训、服务类各行业产发布正规合法的产品或服务信息来获取潜在客户。

资讯动态
当前位置:首页  » 资讯动态 » 行业新闻

货运新规“一超四罚”是指的什么?

文章出处:原创责任编辑:管理员人气:874发表时间:2016/11/23 10:57:06 【

新标准比旧标准允许装载量减少,最大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;

不论什么车型,每超过标准1吨,处罚500元,同时相应记分;

每发现一辆车超载一次,实行“一超四罚”即罚车主、罚驾驶人、罚货运企业、罚装货企业(场所)。

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,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、情节和危害程度,具体处罚事项如下:

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.2米、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,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;

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.5米、总宽度未超过3.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,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;

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.5米、总宽度超过3.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,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;

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,但未超过1吨的,予以警告;超过1吨的,每超1吨罚款500元,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。

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,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,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。

严格实施“一超四罚”。各地公路管理机构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,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,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的规定,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、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%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的规定,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。同时,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,依法实施惩戒。

本文选自:重庆宏成货运

此文标签:

相关服务

暂无数据

您的评论

评论者: 请填写您的姓名,方便我们联系您
评论内容:
请填写您的评论内容, 内容不能超过200字哟!有您的支持,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动力,感谢您的支持!
  

相关评论(0)

查看更多

    推荐关注:服务行业信息 机械行业新闻  培训行业信息

     版权所有:一六八搜搜网 168sos.net

    地址: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西亚广场A座7F  备案号:渝ICP备08003648号